人民网北京8月11日电(记者 余璐)据生态环境部消息,8月10日,2018-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,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,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12个县(市、区)进行督查,发现涉气环境问题92个(其中1家企业有2台应淘汰燃煤锅炉,1家企业有3台应淘汰燃煤锅炉),如下:
一、检查清单内涉气“散乱污”企业1361家,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2家,占比0.1%;未新发现清单外涉气“散乱污”企业。
督查组检查发现,清单内涉气“散乱污”企业2家,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。其中,北京市房山区1家;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市1家。
二、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375家,未发现燃煤锅炉未拆除;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11台。
督查组检查发现,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11台。其中,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西河李家肉糕饭店1台(0.1蒸吨)、晋州市新星饭店1台(1蒸吨)、赵县天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1台(0.1蒸吨)、灵寿县泓泽苑饭店1台(0.5蒸吨)、平山县二伟馒头房1台(0.5蒸吨),唐山市路北区万环耐酸碱瓷厂3台(均为0.1蒸吨以下),廊坊三河市鑫家大众浴池2台(均为0.5蒸吨以下),保定涿州市金兴液压机械有限公司1台(0.2蒸吨)。
三、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7个。
其中,天津市北辰区1家;河北省唐山遵化市2家,廊坊市广阳区2家,沧州市新华区1家;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。
四、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1个。
其中,北京市顺义区1家;天津市北辰区1家;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1家,唐山市路南区1家,衡水市桃城区1家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,邢台市巨鹿县1家;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1家,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;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1家,新乡市卫滨区1家。
五、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2个。
其中,北京市顺义区1家;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1家,廊坊市广阳区1家,保定市满城区1家、定州市1家,沧州市青县1家、东光县1家,邢台市巨鹿县1家;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1家,长治市城区1家、郊区1家;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1家。
六、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8个。
其中,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1家,沧州市经济开发区2家、沧县1家、东光县1家;河南省郑州巩义市1家,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1家,新乡市获嘉县1家。
七、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10个。
其中,北京市顺义区1家;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1家,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1家,保定市高阳县1家,邢台市新河县1家、临西县1家;山西省长治潞城市2家;河南省郑州巩义市1家,焦作孟州市1家。
八、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30个。
其中,北京市昌平区1家;天津市北辰区1家;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2家、辛集市1家,唐山市玉田县1家、丰南区1家,廊坊市广阳区2家、大城县2家、安次区1家、三河市1家、固安县1家,保定市涞水县2家、竞秀区1家、清苑区1家,沧州市吴桥县2家、高新技术开发区1家、海兴县1家、河间市1家、东光县1家;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2家、万柏林区1家,阳泉市平定县1家;河南省郑州新郑市1家,新乡市获嘉县1家。
九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1个。
督查组检查发现,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联昌药业有限公司存在垃圾焚烧现象。
对上述问题,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。